根据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(2018年修订)、《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》的通知(国资考分〔2020〕178号)等有关规定,按照《中国中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要求,现对中国中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:
一、公示期限
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9日。
二、公示信息
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、所在单位及其职务。
三、意见受理部门
部 门:股份公司审计部(监事会办公室)
联 系 人:卢国政
联系电话:18601017952
四、有关要求
各单位或员工如有意见或建议,应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具体列举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,二级公司及以下员工经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、总部员工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受理部门(需同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)。不用真实姓名反映、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或不按照程序执行的,公司不予受理。反馈意见通过中铁E通或广讯通提交。
附件:中国中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.pdf
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
2021年11月30日